“豫章书院”重审案开庭,校方负责人拒绝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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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快报讯(记者 刘遥)3月31日,备受关注的“豫章书院”非法拘禁学生案,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。经过约5个小时的庭审后,法庭宣布休庭,另行择期宣判。当日下午,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“豫章书院”的理事长吴某某当庭表示拒绝赔偿,要求法庭驳回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诉请。
△庭审现场图 来源: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
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,“豫章书院”的理事长吴某某、校长任某某等人,明知“豫章书院”不具备开展心理学教育、心理治疗的资质,仍违反办学许可规定,擅自对该校学生施行有关心理治疗、精神障碍治疗的“森田疗法”,在校内设立“烦闷解脱室”,对学生进行禁闭并安排人员专门看管,非法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。其间,他们先后禁闭了10多名未成年人,每次禁闭时间为3日至10日不等。
2020年7月7日,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吴某某等5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,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,任某某有期徒刑2年7个月;另有2名被告人获刑1年10个月、11个月;1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。
2020年12月,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,原判事实不清,撤销了一审判决,发回青山湖区法院重审。之后,因被害人提出异地审理请求,该案改由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重审。
据媒体报道,2021年7月,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作出变更起诉决定,并在两个月后补充起诉。检方补充起诉的内容,又新增了多名被害人遭非法拘禁的案件事实。
2023年3月31日9点30分,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该案。
在庭审时,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分别围绕该案的事实、证据、定罪量刑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等问题,充分发表了意见。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,进行了最后陈述。经过约5个小时的庭审后,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知情者告诉现代快报记者,他全程旁听了此案。虽然吴某某在庭审时向受害者道歉了,但语气、表情有种不服气的感觉。另外,对于受害者们提出的赔偿要求,吴某某拒绝了,要求法庭驳回对方的民事诉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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